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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和台北的距離沒有因為我搭乘的自強號而縮短,我來來回回的奔波次數,隨著四季遞嬗和荷包日益變薄而減少;升上二專二的那年夏天,在台中的第一廣場,方仲平的手覆上了我的。

方仲平還是喜歡騎著摩托車四處晃,他常說摩托車是我和他的牽線人,安全帽則見證了我們的發展。我還是坐在他後面,因此看不見他說話時的表情,只是,被我環著的他的身體,感覺比二年前的夏天更精壯,溫度卻低了許多。

「妳的錯覺吧?人是恆溫動物耶,那有可能體溫會變的?」
我希望如此。我希望他的溫度,真的沒有變。
「沒有妳,我也許能振作的起來,卻不知道是什麼時候。」
他不只一次這樣對我說。
我希望他心裡是感動,不是感激。

日子過得一向比想像中快,尤其當你隱約覺得自己快樂的時候。

當我決定再繼續唸書時,方仲平退伍了,他在台北找到了一個雜誌社的工作,工作內容約莫是和廠商聯絡、和客戶聯絡…等等,他忙得不亦樂乎。
而我,則平靜的接受了落榜的事實。

「別擔心,二專畢業一樣找得到好工作。再不然,大不了我養妳。」
方仲平總是這麼說,帶一點自豪,好似對自己終於有這個能力很是驕傲。
我笑笑,心裡明白,他等這一天,其實等了很久,但終究還是晚了好幾年。只是,心願實現的那一天,週遭人事往往已經滄海桑田,唯一記得這個心願的,還是只有他自己。

開始工作之後,我和方仲平相聚的時間變少了;然而,我開始恨起自己連他情緒上的一絲絲細微變化,我都能察覺,然後,不得不問。

就在我天真的提出要慶祝我們認識四週年的那一天,在同一家拉麵店。
我們如常的吃完了拉麵,問候了對方工作上的情形,說了幾個不甚好笑的笑話後,氣氛再也熱烈不起來。

我發現了,相信方仲平也發現了。
「最近,你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?」我打破沈默,因為我真的想知道。
「什麼事?」原本盯著手機看的他,抬起頭來看我。
我覺得你的溫度更低了,低到即使你坐在我面前,我仍然只感受到空氣流動。我想說。
「要不要去走走?」他拉起我的手。

方仲平漸漸不騎摩托車了,黑色125幾乎消失在我和他的生活裡。他開著公司配給他的Nissan Cefiro南下北上。他常說,開了車之後才知道騎摩托車有多危險,開車是鐵包人,摩托車是人包鐵,還是在車子裡安全的多。偶爾,我坐在開車的他身旁,還會聽見他抱怨台北市的摩托車騎士不知死活的騎法。
在我眼裡,那些危險的騎法卻常常帶我走進回憶裡。

後來,方仲平還是說了。
「她回來了。」

那一刻,我忽然不知自己身在何處,桌上的熱奶茶開始劇烈的搖晃著,所有事物忽然天旋地轉起來,我閉上眼睛半晌,再睜開時才發現什麼都沒動,奶茶仍然好好的被攪拌著,餐廳裡優美的旋律仍然繼續著,甚至,我仍然微笑著。

「我碰到她舅舅。」
我想起很久以前,方仲平提過她舅舅擁有一間印刷廠。原來這些年,方仲平一直間接的和她相關。離不開啊,繞了一大圈,我的他,他的她,還是在同一條軌道上。

「她舅舅說,她身體好多了,現在已經能和一般人一樣正常上班工作。」
「很好啊,恭禧。」
我看著方仲平,他也看著我,眼神卻空洞洞,像兩窪死水,流不動。
「我不會離開妳,」他突然握住我正攪拌著奶茶的手,湯匙”鏘鎯”一聲撞擊杯沿,把我嚇了一跳。「妳不要覺得我會離開妳。」
我點頭。但不代表我信了他。

回家的時候,夜已經深了,沒什麼車的路上卻紅燈連連,廣播收訊不是很好,聲音斷斷續續的,隱隱約約中我聽到了很久以前很喜歡的娃娃的「大雨」。

「說真的,我不是故意看見你和她在街頭佇立;我在猶豫,該不該逃避?還是讓你看見我在這裡?天空間飄來的雨,從眼裡滑落到心底…….」

說真的,我不是故意的,不是故意要看透他的心思。我也痛恨我的第六感。
忽然,我想起了什麼事,突然地回頭,透過車子的後玻璃才發現什麼也沒有。
「怎麼了?」方仲平問我。
「沒什麼。」我搖搖頭。
原來,走過的地方,我們什麼痕跡都沒有留下。

「分手吧。」一星期後,我再也忍不住。
我不想再看見他臉上那兩窪死水,我希望我看的以及看著我的,是從前那雙露在安全帽外的那雙眼,也許深沈,也許不擅言詞,卻是充滿生命力。
「湘雲,」方仲平的眼光落向遠方。「妳對我很重要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我猜他現在要說感激。那又如何?
恩情不能換愛情。

「你應該去找她。」我建議,即使我痛。
「找她做什麼?」
「實現你的願望。」很久以前就存在的願望,他一度放棄,卻從未遺忘。

方仲平終於看我,我卻不敢再望向他,怕看到他眼神裡有個騎摩托車的影子又活過來,卻不是為了我。
無所謂了,只要他重新拾回他的溫度。
我不是寬宏大量的女人,但是,我是個勇於承認自己無能為力的女人。
所以,我放開手。

「那,妳呢?」方仲平問我。也許不能算問句,因為我懷疑他根本不想知道答案。
「我?」我抬起手腕看錶。「我要回家了。」。

回家的路忽然變長了。
我和方仲平靜靜坐著,等著每一個路過的紅燈變成綠燈,換檔,開車,再停車,再換檔再開車。然而,紅燈再多,家還是會到的。

「還是朋友嗎?」停車的時候,方仲平這樣問我。
我無言微笑,想起張宇唱的「因為對你有愛,就不能成為朋友」。
明明愛著,卻必須假裝不愛;明明想擁抱,卻只能握手。對我來說,太殘忍。

「不要再聯絡了。」
「為什麼?」他顯然對我的恩斷義絕有些愕然。
「我不是怪你,別緊張。」我開了車門,趁自己還能微笑時下了車。
方仲平定定看著我,眼神彷彿在等一個答案。
「再見。」微笑道別,這是我此刻唯一能做的。

不想知道你們終究愛上對方了嗎,不想知道你們最後幸福嗎,不想知道你們的娃娃是男的還是女的,不想知道你們結婚紀念日怎麼過的,不想知道你們還想不想生第二胎。
都不要了。

我朝著車內的方仲平揮手,又或者,朝著那個頭載安全帽騎著黑色125的大男孩揮手。那個男孩,那輛黑色125,在某個夏天騎進了我的心,溫暖了我的一段年輕;然後,教會了我什麼時候該放手,對於一個不會也不曾是你的東西。

那個夏天,我永遠心動。

我們是再也回不去了,回不去那個夏天,回不去那個年紀;唯一能做的,就是跨大步向前走。
只是很可惜,原來我們都不在對方的未來裡面。
算了。

不要再聯絡了,如果你聽見我心裡的聲音。

我說,我想忘了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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