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人很奇怪,明明是公眾人物,卻還是會有僥倖的心理,認為做壞事沒人知道。一直到了隔天,才知道原來自己做壞事的經過已經上了報紙頭版,還是整整一半的版面。


 


結果咧?認錯是一定要的,向太太認錯,向社會大眾認錯,再向支持他的選民認錯,說自己一時意亂情迷,做了不該做的事,決定要閉關五日。


 


我實在搞不懂,閉關五日算什麼屁結論?不過是想逃避記者的追問,大事化小罷了。鏡頭前哽咽的語氣,泛紅的眼眶,我看了實在很想吐。原來滿口仁義道德的人,私底下也是偷雞摸狗,令人不齒。


 


發生這種事,最難堪的是枕邊人。


 


新聞畫面不斷播送太太陪同選舉的畫面,訴說太座多麼賢慧,為了讓丈夫安心選務,家事公事一把罩,讓丈夫無後顧之憂。我想,看到新聞頭版的那一瞬間,吳太太情何以堪?


 


再者,頭條上的外遇對象,報紙上斗大的半身照外加媒體24小時不停的播送,我想她的親戚朋友鄰居,全知道她當了立委的第三者,而且昨天晚上和人家去旅館。


 


不曉得是不是我太保守,我第一時間想到的,是第三者的父母。當他們面對鄰居/記者/朋友的追問:「你女兒昨天和已婚立委去開房間哦?」的時候,他們情何以堪?


 


我相信立委太太和第三者女士都是值得同情的,但是我也相信「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」。現在時間不過是過中午,我相信到了晚上,所有晚間新聞都會列出第三者的完整履歷,甚至她的親戚朋友們也都開始被神通廣大的媒體們找著,並追問對此件事情的看法。


 


如果立委太太真如媒體所說,掌管家裡的經濟大權,那麼我真的希望她可以大聲乾脆的提出離婚,拿走她該拿的,向立委告別。畢竟,這種男人已經沒有為他盡心盡力的價值了。


 


最芭藥的結局就是,立委牽著太太出來道歉,太太在鏡頭前說己經原諒立委了;立委也說自己犯了錯,但是感謝太太重新接納他這一類的話。


 


每次看到這種結局,看到一位太太在鏡頭前說原諒,不知怎的,我的心情比看到立委外遇還難過。總覺得,女人,又再一次被犧牲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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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llian073020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